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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卵捐贈Q&A

◆ 想要捐贈精卵,有沒有什麼條件?我是男性已經55歲可否捐精?我是33歲男性,過去我捐過一次且成功讓對方生下小孩,現在我可否再捐精子?
  捐贈人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,人工生殖機構始得接受其捐贈生殖細胞:
    (1) 男性20歲以上,未滿50歲;女性20歲以上,未滿40歲
    (2) 經依前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,適合捐贈
    (3) 以無償方式捐贈
    (4) 未曾捐贈或曾捐贈而未活產且未儲存
  所以,55歲的男性不能捐精。33歲這位雖然年齡符合,但過去曾捐贈且活產,所以也不能再捐

◆ 捐贈者可以得到什麼報酬嗎?
  為避免精卵之捐贈,淪為商業買賣,影響其品質及引發倫理道德上之爭議,規定精卵應以無償方式捐贈;但考量捐贈人於捐贈過程必須接受相關檢查、醫療等措施,因此受術夫妻在主管機關所定金額或價額內,得委請人工生殖機構提供營養費或營養品予捐贈人,或負擔其必要之檢查、醫療、工時損失及交通費用

◆ 捐了以後反悔,可以把精卵要回來嗎?
  生殖細胞經捐贈後,捐贈人不得請求返還。但捐贈人捐贈後,經醫師診斷或證明有生育功能障礙者,得請求返還未經銷毀之生殖細胞

◆ 精卵捐贈後就會一直被貯存,以供使用嗎?
  目前生殖細胞與胚胎之保存技術雖有進步,惟仍存有易突變及其他不易發現之風險。為避免保存過久,影響其品質及世代間隔,造成人倫秩序之乖違,且為避免同一捐贈人重複捐贈,易造成血統紊亂,規定捐贈之生殖細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人工生殖機構應予銷毀:1.提供受術夫妻完成活產一次。2.保存逾十年。3.捐贈後發現不適於人工生殖之使用

◆ 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賣精子或是卵子,有沒有違法?
  生殖細胞與物不能等同看待,意圖營利,從事生殖細胞、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等行為,不僅影響當事人權益,對於人性尊嚴亦有所傷害,具有相當之反社會性,因此本法規定:意圖營利,從事生殖細胞、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犯前項之罪者,所得之財物沒收之;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,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